1. 出生证明书及公证(包括申请人及家人,需要您提供);
2. 结婚证书及公证(需要主申请人您提供);
3. 无犯罪记录公证(包括申请人及家人,需要您提供);
4. 两年不间断拥有不少于1000万港元个人净资产证明(可由我司会计师做资产审核);
5. 第三国永久居留证明(我司可代为办理菲律宾或者冈比亚等国家永久居留证件);
(从最初准备资料到获得身份证一般在1年内)
符合资质的申请人,移民的成功率会在95%以上,不成功我司会全额退款。
1. 初步评估及签署委托书,缴付定金及提交护照、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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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办理第三国居留权文件(约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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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整理申请前两年不间断拥有不少于1000万港元个人净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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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8星期内:获取原则性批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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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实现指定金融、地产项目在港1000万港币的投资递交已投资项目证明文件到香港入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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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6-8星期获正式批准,通知书,30天内向入境处申请身份证代领2年香港入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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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每年向香港入境处汇报在港投资项目流动情况直至7年后可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您还有不清楚的,可向我司索取有关投资移民香港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