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标注册与公司注册的分别
在香港特区,公司名称、业务名称以及商标的注册分别受不同的法例和制度规管 。公司名称的注册由公司注册处办理,业务名称的注册由税务局商业登记署办理,而商标注册则由商标注册处负责办理。把业务或公司名称注册,并不代表拥有以该名称作为商标的权利。
最近有报道指有人未经授权,将与注册商标或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字词在公司注册处注册为公司名称,继而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主要在内地),利用这类注册公司,进行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事实上,某公司拥有香港商业登记证或公司注册证明书,并不表示其有权将该名称作为商标用于推广或经营其货品或服务。
把商标注册,可以保障商标拥有人在香港特区享有注册商标的权利。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提供免费的网上检索服务,你可以通过这项服务,查阅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以及获许可在香港特区使用有关商标的人或公司的资料。
此外,为了澄清内地对香港制度可能产生的误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安排了多项活动,目的是增进内地商界及地方政府对香港制度的认识。我们会特别强调一点,就是公司注册并不代表该公司拥有与其名称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备注:任何人未经许可,在香港就相同或相类似的货品或服务使用与某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即属侵犯该注册商标。任何人如使用驰名商标,即使是用于不同类别的货品或服务,也可能侵犯了该商标。企业宜同时在内地把商标注册,以便可根据内地的法例,就内地的侵权行为采取行动。
香港公司注册、商业登记及香港商标注册的常见问题
问1. 我已经在公司注册处注册我的公司/非香港公司, 我是否仍须就申请商业登记提交另一份申请?
不需要。在一站式公司注册及商业登记服务下,任何人士向公司注册处交付成立本地有限公司的申请或注册非香港公司的申请,会被视作同时申请商业登记。如申请获接纳,公司注册处会一并发出公司注册证明书和商业登记证。
问2. 我可否选择不透过公司注册处而直接向税务局申请非香港公司的商业登记证?
除非有关非香港公司的业务已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登记,在一站式公司注册及商业登记服务下,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的非香港公司,必须向公司注册处交付公司注册及商业登记申请。如非香港公司急需商业登记证,公司的代表人可带同一份由该公司成立为法团的地方的政府发出的「公司注册证书」或同等性质文件副本,到位于香港湾仔告士打道 5号税务大楼 4楼的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提交表格 1(b)及缴交商业登记费及征费,办理新登记手续。该公司其后往公司注册处办理注册时,须一并交付「致商业登记署通知书」 (IRBR2)及表格NN1。该公司须在 IRBR2内表明已办妥商业登记及列明其商业登记证号码。
问3. 我想在香港成立独资或合伙企业,是否向公司注册处申请?
公司注册处是负责注册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设有营业地点的非香港公司。
就你的独资或合伙业务,你应在有关业务的开业日期起计一个月内向商业登记署登记。你只需填写一份法定申请表(独资业务:表格第1(a)号;合伙业务:表格第1(c)号),将填妥的表格连同你的香港身分证或护照的影印本(以及你的其他合伙人的相关身分证明文件的影印本)提交商业登记署。详情请浏览商业登记署网站。
问4. 我已于商标注册处注册了我的商标。请问我是否还需要领取商业登记证?
是,你仍需替你的业务申请商业登记证。在一站式公司注册及商业登记服务下,如你以本地有限公司或非香港公司在香港经营业务,必须向公司注册处交付公司注册及商业登记申请。而经营其他业务类别的人士 (如独资或合伙业务 ),则须在开业后一个月内向商业登记署申请商业登记。
问5. 我已领取了商业登记,我是否就我的商业登记名称享有商标专有使用权?
不会。香港的商业登记以及商标注册的作用各异,它们受不同的法例规管,并由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若要获得注册商标的保障,应向商标注册处申请办理商标注册。
问6. 我可以从哪些途径得知我的商标是否已被别人用作商业登记名称呢?
商业登记署备存一本商业登记册供公众人士查阅。登记册中的资料,包括业务名称、业务性质、经营地点、经营者的个人资料(如适用)等。任何人士可随时随地经互联网查阅登记册上的资料。详情请浏览商业登记署网站。
问7. 我的有限公司名称已于公司注册处办理登记手续,我是否可以利用该有限公司名称作为商标使用?该名称会否自动获得注册商标的保护?
在香港,公司注册和商标注册的作用各异,它们受不同的法例规管,并由不同政府部门管理。公司注册处负责注册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为法团并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的非香港公司,而由知识产权署管理的商标注册处则负责办理商标注册。因此,即使你公司的名称已在公司注册处注册,并不表示公司有必然权利将公司名称作为商标,使用于推广或经营其货品或服务上。你必须另行向商标注册处申请注册你的商标,才可获得根据《商标条例》所授予的保护。
问8. 商标注册处会否因为我的有限公司名称已于公司注册处注册而批予该名称成为我的注册商标?
在香港,公司注册和商标注册的作用各异,它们受不同的法例规管,并由不同政府部门管理。公司注册处负责注册本地有限公司和在香港以外地方成立为法团并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的非香港公司,而由知识产权署管理的商标注册处则负责办理商标注册。因此,即使你公司的名称已在公司注册处注册,并不代表该公司名称可以获得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处会就每一宗商标注册的申请进行审批,以决定该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条例》(第559章)及《商标规则》(第559A章)所订明的注册条件。有关商标注册的详情,可浏览知识产权署网页。
问9. 我可以透过什么途径知道我的公司名称是否已为别人的注册商标?
你可以透过知识产权署的免费网上检索服务检索商标注册处的注册商标及商标申请的记录,以找出你的公司名称是否已为别人的注册商标。
问10. 如果有人以我的公司名称,向商标注册处申请商标注册,我可以提出反对注册吗?
如有人以你公司的名称,向商标注册处申请商标注册,而该申请又获商标注册处接纳,你可以由该申请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中公布后的三个月内,根据《商标条例》向商标注册处提交反对通知及有关的反对理由,以反对该商标注册的申请。在反对注册的法律下,你须提交证据以支持你的反对理由。